“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2012年) 成立由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参加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部际协调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发展改革委,承担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根据规划实施的需要,组建由相关部门组成的政策工作组,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制定出台有关政策措施。
成立由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参加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部际协调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发展改革委,承担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根据规划实施的需要,组建由相关部门组成的政策工作组,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制定出台有关政策措施。
有关部门要加强相关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统计和监测,加强形势分析,及时发布产业发展信息。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及时开展后评估;要针对规划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提出解决办法,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