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2016年) 十二、 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减排 7. “十三五”重点地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 注: “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2016年) 注: 十二、 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减排 7. “十三五”重点地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 注: 2020年减排比例根据各地区地表水质量改善任务确定,重点工程减排量根据“十三五”规划纲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相关规划提出的环境治理保护重点工程确定。 引用法条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5)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