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2016年) (十六)
(十六) 促进移动源污染物减排。实施清洁柴油机行动,全面推进移动源排放控制。提高新机动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标准,发布实施机动车国Ⅵ排放标准。加速淘汰黄标车、老旧机动车、船舶以及高排放工程机械、农业机械。逐步淘汰高油耗、高排放民航特种车辆与设备。2016年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380万辆,2017年基本淘汰全国范围内黄标车。加快船舶和港口污染物减排,在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水域设立船舶排放控制区,主要港口90%的港作船舶、公务船舶靠港使用岸电,50%的集装箱、客滚和邮轮专业化码头具备向船舶供应岸电的能力;主要港口大型煤炭、矿石码头堆场全面建设防风抑尘设施或实现煤炭、矿石封闭储存。加快油品质量升级,2017年1月1日起全国全面供应国Ⅴ标准的车用汽油、柴油;2018年1月1日起全国全面供应与国Ⅴ标准柴油相同硫含量的普通柴油;抓紧发布实施第六阶段汽、柴油国家(国Ⅵ)标准,2020年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和部分船舶用油并轨,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内河和江海直达船舶均统一使用相同标准的柴油。车用汽柴油应加入符合要求的清净剂。修订《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推进储油储气库、加油加气站、原油成品油码头、原油成品油运输船舶和油罐车、气罐车等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加强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达标和油品质量监督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牵头单位:环境保护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质检总局、国家能源局,参加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商总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