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2016年) 第八章 “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2016年) 第八章 第八章 兜底保障 统筹社会救助体系,促进扶贫开发与社会保障有效衔接,完善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社会救助制度,健全农村“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实现社会保障兜底。 第一节 健全社会救助体系 第二节 逐步提高贫困地区基本养老保障水平 第三节 健全“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 (一) 农村低保标准动态调整。 省级人民政府统筹制定农村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方案,确保所有地区农村低保标准逐步达到国家扶贫标准。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二) 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衔接。 将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低保范围,将符合扶贫条件的农村低保家庭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对不在建档立卡范围内的农村低保家庭、特困人员,各地统筹使用相关扶贫… 目录 第一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