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6年) 第五节

第五节 严格评估考核

环境保护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各省(区、市)环境质量改善、重点污染物排放、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工程进展情况进行调度,结果向社会公开。整合各类生态环境评估考核,在2018年、2020年底,分别对本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评估考核结果向国务院报告,向社会公布,并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本文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