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2016年) 附件1
附件1
到2017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主要目标
序号
指 标 内 容
1
基本形成较为系统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政策框架
2
85%以上的地市开展分级诊疗试点,政策体系逐步完善
3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
4
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全面推开综合改革,初步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相互促进的管理体制和治理机制
5
试点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
6
公立医院医疗费用控制监测和考核机制逐步建立健全,全国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幅度力争降到10%以下
7
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8
国家选择部分地区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试点,鼓励各地积极完善按病种、按人头、按床日等多种付费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