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2016年) (二)
(二) 推动务实合作。加强气候变化领域国际对话交流,深化与各国的合作,广泛开展与国际组织的务实合作。积极参与国际气候和环境资金机构治理,利用相关国际机构优惠资金和先进技术支持国内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深入务实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设立并用好中国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基金,支持发展中国家提高应对气候变化和防灾减灾能力。继续推进清洁能源、防灾减灾、生态保护、气候适应型农业、低碳智慧型城市建设等领域国际合作。结合实施“一带一路”战略、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促进低碳项目合作,推动海外投资项目低碳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