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2017年) 第三节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到2020年,老龄事业发展整体水平明显提升,养老体系更加健全完善,及时应对、科学应对、综合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基础更加牢固。
多支柱、全覆盖、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0%,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制度和公益慈善事业有效衔接,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基本医疗、基本照护等需求得到切实保障。
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大幅提高、质量明显改善、结构更加合理,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更加方便可及,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数占当地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护理型床位占当地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
有利于政府和市场作用充分发挥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备。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的法治化、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程度明显提高。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改革、行政效能提升成效显著。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得到充分激发,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主体更加多元、内容更加丰富、质量更加优良,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建立完善。
支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的社会环境更加友好。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自觉支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的意识意愿显著增强,敬老养老助老社会风尚更加浓厚,安全绿色便利舒适的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扎实推进,老年文化体育教育事业更加繁荣发展,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的条件持续改善。
专栏2 “十三五”期间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主要指标
类 别
指 标
目标值
社会保障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达到90%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稳定在95%以上
养老服务
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占比
不超过50%
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
不低于30%
健康支持
老年人健康素养
提升至10%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老年病科比例
35%以上
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
达到70%
精神文化生活
建有老年学校的乡镇(街道)比例
达到50%
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口比例
20%以上
社会参与
老年志愿者注册人数占老年人口比例
达到12%
城乡社区基层老年协会覆盖率
90%以上
投入保障
福彩公益金用于养老服务业的比例
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