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2016年) 五、
五、 大力推动地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健全省、市、县三级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网络,强化科技管理部门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职能。以创新资源集聚、工作基础好的省区市为主导,依托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区、农业科技园区、创新型城市等,建设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与模式。支持地方建设通用性或行业性技术创新服务平台,搭建科技成果中试与产业化载体,开展研发设计、中试熟化、检验检测、知识产权、投融资等服务。
专栏32 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
推动一批见效快、产业升级带动力强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显著提高企业、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进一步健全市场化的技术交易服务体系,推动科技型创新创业,发展壮大专业化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建立完善多元化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投入渠道,全面建成功能完善、运行高效、市场化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