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2016年) 四、

四、 深度参与全球创新治理

积极参与重大国际科技合作规则制定,围绕各国重大关切和全球性挑战,创制国际科技合作公共产品,加快推动全球大型科研基础设施共享,主动设置全球性议题,提升对国际科技创新的影响力和制度性话语权。加强和优化驻外科技机构和科技外交官的全球布局。发挥民间组织在促进国际科技创新合作中的作用。争取和吸引国际组织在我国落户,鼓励设立新的国际组织,支持和推荐更多的科学家等优秀人才到国际科技组织交流和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