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2016年) 6.

6. 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示范机构建设项目

扶持100所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示范机构,为有就业意愿和相应能力的残疾人提供辅助器具和无障碍环境支持,促进职业重建,辐射带动各县(市、区)普遍建立一所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