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2016年) 6.

6. 助残社会组织培育项目

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设立公益性岗位、提供管理和人员培训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助残社会组织和专业服务组织给予扶持培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