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院财务制度(2010年) 第十六章 附则 第七十七条 医院财务制度(2010年) 第七十七条 第十六章 附则 第七十七条 医院必须在取得行医资格之日起30日内,持批准文件向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进行财务登记,并由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向财政部门备案。 第七十六条 目录 第七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