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院财务制度(2010年) 第二章 单位预算管理 第九条 医院财务制度(2010年) 第九条 第二章 单位预算管理 第九条 国家对医院实行“核定收支、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地方可结合本地实际,对有条件的医院开展“核定收支、以收抵支、超收上缴、差额补助、奖惩分明”等多种管理办法的试点。 定项补助的具体项目和标准,由同级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根据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有关规定确定。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