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2006年) 第四章 人员培训 第二十六条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2006年) 第二十六条 第四章 人员培训 第二十六条 医院感染专业人员应当具备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的专业知识,并能够承担医院感染管理和业务技术工作。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