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感染管理办法(2006年) 第九条

第九条 卫生部成立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专家组,成员由医院感染管理、疾病控制、传染病学、临床检验、流行病学、消毒学、临床药学、护理学等专业的专家组成。主要职责是:

研究起草有关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医院感染诊断的技术性标准和规范;

对全国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对全国医院感染发生状况及危险因素进行调查、分析;

对全国重大医院感染事件进行调查和业务指导;

完成卫生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