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2016年) 第四章 医疗质量持续改进 第二十七条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2016年) 第二十七条 第四章 医疗质量持续改进 第二十七条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专科服务能力建设,重视专科协同发展,制订专科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行“以患者为中心、以疾病为链条”的多学科诊疗模式。加强继续医学教育,重视人才培养、临床技术创新性研究和成果转化,提高专科临床服务能力与水平。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