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2016年)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2016年) 第二十八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2009)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