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2018年)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 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解聘: (一)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2018年) (一)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 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解聘: (一) 偏袒一方当事人; 第五十条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