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消毒供应中心等三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2018年) 三、 医疗消毒供应中心等三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2018年) 三、 三、 安全管理 (一) 健康体检中心应当具有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各类应急处置预案(如晕针、针刺伤、低血糖、跌倒、心脏骤停、停水、停电、信息系统故障等),并定期开展应急处理能力培训和演练。 (二)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做好受检者信息资料备份保存及隐私保护。 (三)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做好消防安全管理。 (四) 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保证工作人员能够正确使用。 (五) 健康体检中心应当加强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建立并落实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科学设置工作流程,降低医院感染的风险。 (六) 建筑布局应当遵循环境卫生学和感染控制的原则,做到布局合理、分区明确、标识清楚,符合功能流程的基本要求。 (七) 应当严格执行医疗器械、器具的消毒技术规范,并达到以下要求: 1. 进入受检者组织、无菌器官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当达到灭菌水平。 2. 接触受检者皮肤、粘膜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当达到消毒水平。 3. 各种用于注射、穿刺等有创操作的医疗器具应当采用一次性耗材。消毒药械、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器具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不得重复使用。 4. 医务人员的手卫生应当遵循《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八) 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和处理。 (九) 与就近具有救治能力的医院签订急危重症受检者处理与转诊协议。 (八)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