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2005年) 第三章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储存 第九条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2005年) 第九条 第三章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储存 第九条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单位医疗需要,按照有关规定购进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保持合理库存。购买药品付款应当采取银行转账方式。 第三章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