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 第二章 监督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 第六条 第二章 监督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监督组织形式,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