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7年) 第四章 名称 第四十五条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7年) 第四十五条 第四章 名称 第四十五条 除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以外,医疗机构不得以具体疾病名称作为识别名称,确有需要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准。 第四十四条 目录 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