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7年) 第三章 登记与校验 第三十八条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7年) 第三十八条 第三章 登记与校验 第三十八条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采用电子证照等信息化手段对医疗机构实行全程管理和动态监管。有关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十七条 目录 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