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2019年) 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六十条 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2019年) 第六十条 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六十条 医疗机构和相关人员不得接受与采购医用耗材挂钩的资助,不准违规私自使用未经正规采购程序采购的医用耗材。 第五十九条 目录 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