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2019年) 第五章 申领、发放与临床使用 第三十一条 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2019年) 第三十一条 第五章 申领、发放与临床使用 第三十一条 出库后的医用耗材管理由使用科室或部门负责。使用科室或部门应当指定人员负责医用耗材管理,保证领取的医用耗材品种品规和数量既满足工作需要,又不形成积压,确保医用耗材在科室或部门的安全和质量。 第三十条 目录 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