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2019年) 第五章 申领、发放与临床使用 第二十九条 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2019年) 第二十九条 第五章 申领、发放与临床使用 第二十九条 医用耗材使用科室或部门根据需要,向医用耗材管理部门提出领用申请。医用耗材管理部门按照规定进行审核和发放。 申领人应当对出库医用耗材有关信息进行复核,并与发放人共同确认。 第五章 目录 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