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2005年) 第八条 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2005年) 第八条 第八条 感染性疾病科和分诊点应当采取标准防护措施,按照规范严格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引用法条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03)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