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2012年)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2012年) 第四十一条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卫生部于1999年1月5日公布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引用法条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1999) 第六章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