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2018年) 第三章 管理与控制 第二十一条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2018年) 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管理与控制 第二十一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论证制度。对已证明安全有效,但属本机构首次应用的医疗技术,应当组织开展本机构技术能力和安全保障能力论证,通过论证的方可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