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质量管理规范(2025年) 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七条 电商平台经营者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收集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等规定,对相关部门和岗位人员组织培训;

组织制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指导、监督执行,并对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纠正和持续改进;

对计算机系统质量控制功能进行确认;

对入网的网络销售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其经营许可、备案情况和所经营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备案情况;

对平台内网络销售经营者展示的信息进行检查和监控;

对平台内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识别与处置;

对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投诉进行管理和处置;

对平台内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进行监测与处置;

对质量管理记录进行管理;

配合药品监管部门、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以及平台内网络销售经营者实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收集和报告、产品召回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