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质量管理规范(2025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电商平台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质量安全,应当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所需的人力资源、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等条件,保证质量安全管理负责人、质量安全管理人员有效履行职责;
确保电商平台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等规定的要求为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提供电子商务平台服务;
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质量安全管理负责人工作情况汇报,对平台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质量安全风险情况进行工作会商和总结,对重点工作作出调度安排,形成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质量安全风险会商会议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