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2014年) 第二章 经营许可与备案管理 第十九条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2014年) 第十九条 第二章 经营许可与备案管理 第十九条 登记事项变更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