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0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00年) 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生产和使用以提供具体量值为目的的医疗器械,应当符合计量法的规定。具体产品目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计量行政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1985) 第五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