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00年) 第五章 罚则 第四十一条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00年) 第四十一条 第五章 罚则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有关医疗器械广告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四十条 目录 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