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00年) 第二章 医疗器械的管理 第十八条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00年) 第十八条 第二章 医疗器械的管理 第十八条 国家对医疗器械实施再评价及淘汰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十七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