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04年) 第五章 医疗器械生产的监督检查 第五十一条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04年) 第五十一条 第五章 医疗器械生产的监督检查 第五十一条 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设医疗器械监督员。医疗器械监督员的有关管理规定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另行制定。 第五十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