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04年) 第五章 医疗器械生产的监督检查 第四十五条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04年) 第四十五条 第五章 医疗器械生产的监督检查 第四十五条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生产的医疗器械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注册产品标准。上市销售的医疗器械应当经检验合格,并附有合格证。 第四十四条 目录 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