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2014年)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八十条 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2014年) 第八十条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八十条 根据工作需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可以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技术机构、相关社会组织承担医疗器械注册有关的具体工作。 第七十九条 目录 第八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