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2014年) 第四章 临床评价 第二十六条 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2014年) 第二十六条 第四章 临床评价 第二十六条 需进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审批的,申请人应当按照相关要求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报送申报资料。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