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2021年) 第十章 附则 第一百一十三条 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2021年) 第一百一十三条 第十章 附则 第一百一十三条 医疗器械注册证中“结构及组成”栏内所载明的组合部件,以更换耗材、售后服务、维修等为目的,用于原注册产品的,可以单独销售。 第一百一十二条 目录 第一百一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