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程序(2009年) 第二条 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程序(2009年) 第二条 第二条 存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威胁时,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统一指挥、早期介入、快速高效、科学审批的原则,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所需医疗器械实施应急审批。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