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2009年) 第二十八条 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2009年) 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9年5月20日起施行。1995年3月8日发布的《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医药管理局令第24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七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