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二十九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拒绝召回医疗器械的,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引用法条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 第二十八条 目录 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