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16年) 第六章 申办者职责 第五十八条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16年) 第五十八条 第六章 申办者职责 第五十八条 在多中心临床试验中,申办者应当保证病例报告表的设计严谨合理,能够使协调研究者获得各分中心临床试验机构的所有数据。 第五十七条 目录 第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