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16年) 第十章 基本文件管理 第九十条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16年) 第九十条 第十章 基本文件管理 第九十条 临床试验机构、研究者、申办者应当建立基本文件保存制度。临床试验基本文件按临床试验阶段分为三部分:准备阶段文件、进行阶段文件和终止或者完成后文件。 第十章 目录 第九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