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办法(2021年)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 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办法(2021年) 第四十一条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编制并实施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使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确定监督检查的重点、频次和覆盖率。对使用风险较高、有特殊保存管理要求医疗器械的医疗机构应当实施重点监管。 第六章 目录 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