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办法(2021年)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十一条 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办法(2021年) 第十一条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十一条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当明确本机构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各相关科室的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职责;相关职能部门、相关科室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或者本科室的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工作。 其他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机构实际情况,明确相关部门、科室和人员的职责。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