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管理办法(2024年) 第四章 立项管理 第二十八条 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管理办法(2024年) 第二十八条 第四章 立项管理 第二十八条 完成信息上传的临床研究有关信息,通过系统或国家卫生健康委明确的平台向社会公开,接受同行和社会监督。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