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2003年)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五条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2003年) 第三十五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五条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或者抽查中发现医疗卫生机构存在隐患时,应当责令立即消除隐患。 第三十四条 目录 第三十六条